5月29日上午,我校法律与经济学系与潞州中学签订了法律社会服务专项协议,双方在深入开展法律社会服务合作方面达成共识,进一步推动法治校园共建,深化校地交流合作。我校法律与经济学系领导班子、潞州中学相关校领导参加签约仪式。
会上,法律与经济学系党委书记王志军介绍了系部发展情况、办学特色及服务地方实践做法。系主任段浩结合专业特点与潞州中学实际需求,介绍了法律社会服务开展内容和形式。
潞州中学校长申玉清对我校提供的法律服务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同我校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深化在党建思政、教育教学和就业等方面的合作。
接下来,我校师生将通过专题宣讲、辩论赛指导、模拟法庭进校园、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为潞州中学定制法律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