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三个团支部荣获2017年全国高校“活力团支部”称号
为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团中央学校部于2017年秋季学期开展高校“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活动面向全国各高校(含高职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学生团支部(总支),包括班级、社团、活动项目、实验室、宿舍等各类学生团支部(总支)。
经校内创建、省级遴选、网络投票等环节,我校共有三个团支部获得2017年全国高校“活力团支部”称号,分别是法律与经济学系法学1601班团支部、教育系学前教育专业2014级1402班团支部、思想政治教学研究部16级2班团支部!
热烈祝贺获奖的班级,希望你们能够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保持活力,不断取得新的进步,继续为共青团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