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遴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报名公告

发表日期:2021-11-11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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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我校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报名。

1、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1采购范围:负责学校使用财政资金、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的工程、货物、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1.2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参与我校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2.1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入选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所公布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经营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从事招标代理行业不少于8年;

(5)具有固定的服务团队,在册人员10人以上,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具有招标师职业资格;

(6)近两年累计不少于3所的高校代理服务;

(7)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2.2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

3、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网上报名的时间和方式

3.1网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9日

3.2报名方式:邮箱发送报送邮箱czxyzc@126.com

3.3上传内容:

(1)邮件主题填写:项目名称和公司全称;

(2)添加附件上传:a、单位委托书;b报名公司基本信息表

报名公司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姓名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3)上传要求:将上传的资料原件盖章后扫描发送;

(4)上传格式:以JPG格式,勿压缩提供。

注:

(1)邮件发送时间请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的报送时间范围内报送,否则,将不予受理;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所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有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3)不接收同一邮箱发送的不同招标代理机构的报名资料;

4、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4.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1月23-24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5:00(北京时间)

4.2现场确认地点:长治学院北校区1号教学楼301室(长治市保宁门东街73号)

4.3现场确认时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3)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一年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和纳税证明材料;

(4)资质证明材料;

(5)人员证明材料及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

(6)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为准);

以上资料须胶装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壹式两份,相关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未按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公司视为报名无效。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遴选公告在《长治学院官网》上发布。

6、其他

最终选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将在《长治学院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355-2179266




长治学院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