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午,我校与长治市法检系统合作签约暨协同育人研讨会在南校区3号教学楼行政会议室举行。校长曹景川,党委委员、副校长铁军、武月明,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泽民,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峰出席,潞州区、上党区、长子县人民法院,屯留区、长子县人民检察院以及法律与经济学系师生参加。


曹景川致欢迎辞,并介绍了我校近年来利用地方高校办学地缘优势,推进校地协同育人工作情况。法学专业连续三年推行的法官、检察官助理实习项目是学校“借台育人”、法检系统“聚智引才”、学生“砺炼成才”的法治人才协同育人“长治样本”,在山西省尚属首家,也走在全国前列。曹景川希望,长治学院与法检系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做细做实做深法官、检察官助理实习项目,深度参与到长治学院人才培养、科研合作、人才交流等领域,共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杨泽民表示,长治学院通过实习项目搭建了地方高校与法院之间的交流桥梁,体现了长治学院在服务地方法治建设方面的责任和担当,此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是高校教育资源与司法实践资源有机融合的有效途径。他希望双方继续凝心聚力打造“三个高地”:坚持问题导向,共同打造法治研究高地;坚持交流研讨,共同打造法治实践高地;坚持科学育人,共同打造法治人才高地。

李峰表示,感谢长期以来长治学院在服务地方法治建设方面做出的积极努力和贡献,此次检校合作,检察院可以“借力借智”,并为长治学院师生搭建教学、科研、实践的广阔平台。他希望,今后双方要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坚持“扬优势+补短板”,共享共融,更好服务保障长治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曹景川校长、杨泽民院长和李峰检察长的共同见证下,副校长铁军与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博文、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闫红花分别签订《长治学院与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长治学院与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武月明为六位优秀的带教法官和检察官颁发了我校实务导师代表聘书。


会上,法律与经济学系主任秦楼月汇报推进协同育人,服务法治建设的情况。潞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宏作了交流发言。法律与经济学系师生和与会的法检系统领导、受聘的实务导师就协同育人进行专题研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