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计算机系收到公寓管理部门转达的书面材料,讲述了大三学生兰义明捡到钱包归还失主的事迹,并对这一拾金不昧的精神提出表扬,号召广大师生学习这种可贵的精神。
2016年5月9日早7时许,计科1301班兰义明同学在六号公寓楼内捡到一个钱包,内有1000多元现金和银行卡、身份证、学生证等重要证件。其捡到后主动交至公寓值班室,管理员核实信息后转交给失主化学系1501班的刘同学。接下来的一周,公寓管理部门在六号公寓宣传栏发起了向兰义明学习的倡议,在学生中引起很大反响,同学们纷纷“点赞”。
兰义明同学在平时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中一向积极主动,自觉担当,乐于助人,获得过“三好学生”等称号,2015年被列为党员重点发展对象。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种优秀而宝贵的精神,也是一种永不过时永不磨灭的价值体现。兰义明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体现出无私、正直、“不是自己的东西坚决不拿”的原则立场。他给大家树立了良好的典范,同时彰显出我院青年学生的高尚情操和精神品格,向广大师生传递了青春的正能量,值得大力弘扬和传播。
(责任编辑:吴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