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锻炼同学们的综合素质,更好树立学生文明形象,宣传校园文明,构建文明和谐校园,我校举办了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活动要求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05日到4月15日,各系进行筛选,上交报名表;
4月16日到4月23日,由相关人员进行复查,进行材料审核;
4月24日后进行公示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学校的各项规定,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
3、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吃苦耐劳,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
4、关注学院的发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5、学习态度端正,善于创新
三、评选流程
由各系推出符合各项标准的同学,每项最多3人,填写报名表,交到院学生会办公室。由评委评定后由相关人员进行复查,事实与材料相符后进行公示。(每周在校报刊栏公示获选的同学)
四、评选类型
1、自强之星
2、科技之星
3、博学之星
4、礼仪之星
5、俭朴之星
6、诚信之星
7、乐助之星
8、才艺之星
9、体育之星
10、创业之星
五、活动要求
1、评选过程将坚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2、长治学院校园之星称号获得者,如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学校有权取消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