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学生资助经费(第三批)的通知》(晋教财[2015]131号)文件精神,我院开展了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推荐工作。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了长治学院2015年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专题会议,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李长江、学生处处长贾晓红等出席会议,各系(部)、各分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等17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李长江院长要求各系(部)、各分院对此次评定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公开透明、不出问题”。指出要充分认识国家设立奖助学金奖优、助贫、促学的重要意义;要学习国家奖助学金相关政策规定,了解评审过程、程序及资金发放过程,充分重视班级评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定工作,实行阳光评审,条件公开,结果公示;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处理突发情况,不当“甩手掌柜”;要坚持资助与育人并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挖掘教育资源,以奖助学金的评定推动学风建设;严肃纪律,杜绝不正当行为发生。
贾晓红处长强调,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要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充分利用党中央、国务院的这项惠民措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对近几年奖助学金评定中查处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避免在今年的评定工作中再次出现类似情况。贾处长还指出,评定过程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文件和暂行办法基础上进行,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增加评选的透明度,通过各位领导和老师的严格把关,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系初审和公示、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院长办公会议审批等程序进行。
(学生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