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全面建设清廉山西的理论基础、历史启示和实践要求

发表日期:2022-08-23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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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设清廉山西”,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推进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战略举措,也是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我们必须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政党永葆清廉的理论基础,深刻领会我们党百年来建设廉洁政治的历史启示,深刻把握全面建设清廉山西的实践要求,以更大担当、更实举措积极投身清廉山西建设,努力推动政治生态实现持久的风清气正,让清廉成为新时代山西的风尚和名片。

廉洁从政、秉公用权,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鲜明提出“全面建设清廉山西”的重大目标,中共山西省委印发《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山西的行动方案》,这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中央关于管党治党决策部署、推进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战略举措。我们必须科学把握全面建设清廉山西的理论基础、历史启示和实践要求,以更大担当、更实举措积极投身清廉山西建设,筑牢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

一、深刻认识我们党建设廉洁政治的理论基础

知其源,方能明其法、晓其意、会其神。全面建设清廉山西,既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的必然要求,又是中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的传承弘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全面建设清廉山西的理论基础,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必然。

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人民性中理解清廉建设的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强调,“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两个绝大多数”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最为重要的观点之一,实质上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浓缩、精华和集中概括。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人民性是其永葆清廉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之所在。

清廉还是贪腐,根源在于利益。马克思指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历史上的一切剥削和统治阶级的活动,都是为少数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在为少数人的利益服务的前提下,势必有人为个人或小集团利益进行权力寻租,出现屡禁不绝的贪腐现象。无产阶级运动也与人们的利益密切相关,但为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共产党一诞生,就带着抗拒贪腐的基因血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法兰西内战》《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著作以及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中,蕴含了铲除腐败根源、社会公仆建设、廉价政府建设、民主制度建设等一系列廉政建设思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清正廉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共产党员与生俱来的价值取向。

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人民性,也是共产党敢于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的力量源泉。共产党执政后,“功成名就时做到居安思危、保持创业初期那种励精图治的精神状态不容易,执掌政权后做到节俭内敛、敬终如始不容易,承平时期严以治吏、防腐戒奢不容易,重大变革关头顺乎潮流、顺应民心不容易。”如何应对这“四个不容易”?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中国共产党找到了一条新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中国革命胜利时,我们党向领导干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时刻不能脱离人民群众、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二是永远不能骄傲自满、始终艰苦奋斗,三是时刻防范糖衣炮弹、永葆政治本色。我们党之所以能够走到今天离不开这三点,我们党要继续长期执政更离不开这三点。坚持心怀人民并依靠人民,始终以“赶考”的态度接受人民监督,坚持以“答卷人”的态度做好人民给我们的新答卷,始终保持清醒警觉,始终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才能确保江山永固、国运昌盛。《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两个绝大多数”立场观点方法的坚持坚守,也是中国共产党必须且能够保持廉洁的根本所在。

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理解清廉建设的理论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廉洁既被视为关系国运国脉的重要政治原则,也被视为是“仕者之德”“为官之宝”的道德原则。一是强调廉洁是关系王朝生死存亡的重要根基。“廉者,政之本也”“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二是重视为政者的廉洁人格。“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三是强调不廉洁的巨大危害,“大臣不廉,无以率下,则小臣必污;小臣不廉,无以治民,则风俗必坏。”四是重视运用法治监督促进廉洁。在对官吏的选拔、考核、奖惩、监察等方面依法促廉。秦朝良吏“五善”之一,就是“清廉毋谤”;汉初的察举征辟制,“孝廉”为常科之一;唐朝完善科举制,“德行”被列为选任官员的首要标准;等等。面对贪官污吏,我国历朝历代都有严格的惩戒措施,比如,西周时期的《尚书·周书·吕刑》就有“上下比罪,勿僭乱辞”的规定;宋代设置“六察官”进行监察;等等。

山西是华夏民族和中华文明的发祥地,文化资源十分丰富,廉政文化源远流长,廉政人物层出不穷,廉政故事四处传扬。三晋历史上刚直清正、勤政有为的著名官吏如狄仁杰、司马光、于成龙、陈廷敬、祁寯藻等。他们有的廉洁自律,虽身居高位却布衣素食,家无余财;有的刚正不阿,秉公执法,两袖清风;还有的不畏强权,为民请命,匡扶正义。他们是山西人心目中清官廉吏的典范,他们的廉洁思想、廉政故事至今仍广为流传,是山西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全面建设清廉山西的重要文化资源。

二、深刻领会党百年来建设廉洁政治的历史启示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保持廉洁、反对腐败写在自己的旗帜上,使之成为建党治党鲜明的政治立场。一百年来,党外靠发展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内靠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保证了党长盛不衰、不断发展壮大。党的百年历史,也是我们党不断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防范被瓦解、被腐化的危险的历史。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26年8月,中共中央扩大会议通过的《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知》,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惩治贪污腐败的文件。1931年中共中央通过的《中央巡视条例》,逐步加强巡视监督。1937年洛川会议通过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明确规定“实行地方自治,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决定,明确规定,各解放区党委以下设立党内监察委员会。1941年中共中央发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规定:“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1949年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要求党员坚持“两个务必”的思想作风,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反腐倡廉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年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厉行廉洁的、朴素的、为人民服务的革命工作作风”。同年,在政务院设立人民监察委员会,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为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巩固新生政权的稳定性,1951-1953年间开展“三反”“五反”“新三反”运动,教育党员干部要廉洁从政,对贪腐人员进行严厉处理。1956年党的八大,在党章中对党员作了新的规定和要求,强调要从思想教育、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反腐倡廉建设。1957年4月,我们党开展了开门整风形式的整风运动,强调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82年党的十二大强调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整党,使党风根本好转。1983年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全党分期分批开展以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为基本任务的全面整党。1993年,党中央确定了反腐败斗争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不正之风三个方面为切入口。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新时期治理腐败思路,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体制工作格局。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党的十七大将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的五大建设布局之中,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方针。总体而言,廉政建设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取得了明显成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从政治高度对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加以明确,并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一是构筑了党统一领导反腐败斗争的体制机制,特别是深化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领导。二是确立了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原则,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三是形成了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方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四是构筑起反腐败的法治体系,围绕反腐败国家立法,修改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制定了监察法、政务处分法,完善了党内法规体系。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斗争基本方针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以高压态势推进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在廉洁政治建设上迈出了意义非凡的重大一步。国家统计局2020年年底调查显示,95.8%的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遏制腐败充满信心,比党的十八大前的2012年的调查提高了16.5个百分点。

百年大党保持廉洁的建党治党历史,为我省全面建设清廉山西提供了重大启示。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具有极强的自我修复能力。山西在反腐败方面有过沉痛教训,代价之大、教训之深,刻骨铭心。2014年9月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严惩腐败,推动全省政治生态由“乱”转“治”、持续向好。2021年以来,省委坚定扛起主体责任,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强化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一以贯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新进步。山西这十年经历的重大转折和发生的历史变化,充分印证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完全正确、卓有成效、深得人心的。我们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代价不能白付,教训必须汲取”的告诫,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努力打造持久风清气正的清廉山西,引领保障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三、深刻把握全面建设清廉山西的实践要求

全面建设清廉山西,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必须把各种清廉要素融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全力打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文化清和、社会清朗的优良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着力构建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筑牢清正为官、廉洁从政的思想根基。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融入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政治信仰,加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推动我省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我省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组织观念、纪律意识,坚决力行“四个服从”,警惕“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

着力构建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监督机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推动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规范权力的立规立法工作,完善全省面向基层一线、科学有效的地方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地方立法,聚焦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统筹好立法资源与立法需求、立法效率与立法质量,及时做好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加强公共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实施财政项目全生命周期预算管理、加强重点资金监管。制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指导性意见,建立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加强政企工作联系、搭建多元政企沟通交流平台,健全党政机关与企业的意见征询、政策反馈、精准帮扶等机制。

着力构建干部管理监督体系。树牢“四论四不唯”“三让三不让”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落实“凡提四必”,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班子成员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从严从实教育管理监督年轻干部,扣好年轻干部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深化运用“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持续深化金融、国企、政法、能源、粮食、开发区等领域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把惩治腐败、防范风险、推动整改、促进改革、优化治理、严肃教育贯通起来,推动“三不”有机融合,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

着力构建廉洁文化培育体系。深化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传承伟大建党精神,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正确从政价值观。统筹推进四史宣传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德政教育贯穿党内政治生活、干部教育培训中,引导领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用好用足用活山西革命文化资源、山西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山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丰富发展廉洁文化。广泛开展廉洁文化活动,充分发挥革命英雄、建设楷模和时代先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廉洁文化研究创作,丰富廉洁文化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发挥于成龙、裴氏家训等廉吏廉政文化资源优势,打造一批具有山西特色的廉政教育基地。拓展廉洁文化传播平台,运用各类新媒体新技术广泛宣传廉洁文化。

着力构建清廉单元创建体系。抓好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五大创建活动,示范带动清廉山西建设取得实效。通过创建清廉机关,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纪律建设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做表率,根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病”。通过创建清廉企业,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廉洁经营,强化企业廉洁风险防控。通过创建清廉学校,纠治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违规招生、违规补课等不正之风,推动形成廉洁文明的校园风尚。通过创建清廉医院,完善现代医院治理体系,引导医务人员清廉从医。通过创建清廉村居,健全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